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采【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和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务机票购买
在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时,购票人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购票,也可以使用银行转帐方式在直销机构或代理机构进行购票,应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时,应先行注册,再购票。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的,经国际合作处和财务处审批后,方可购买机票。
2、公务机票优惠
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公务卡注册流程、国内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机构名录等内容,见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网站每周三进行更新)。
3、公务机票报销
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经国际合作处和财务处出具审核意见的审批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4、公务机票购买执行范围
人员范围包括校本部、鸡西校区和嵩山校区的教职工,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执行公务机票购买规定的经费范围包括学校公务出国经费、教学经费、差旅费及各单位创收经费等。
5、执行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国际合作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