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资金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财务处的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预案小组
组 长:王 波
副组长:陈玉秋 刘德路
成 员:刘 利 聂 敏 徐晓晶
刘春丽 毛杰明 赵方亮
二、安全预案
1、财务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后,切断电源,防止火灾,进出财务室要随手关门,外出和下班时,锁好保险柜,钥匙随身保管。
2、定期检查防盗门窗和监控的性能,任何时候报警铃响都必须认为是案发报警。所有就近岗位安保人员应第一时间奔赴事发现场。
3、如有款项移交给银行,首先应确认接交人身份是否为银行人员,确认无误后,由财务处工作人员与其交接。
4、出纳人员不得将现金堆放在台面上,容易引起不法分子注意,库存现金数量不得超过限额,如当日确实无法送存银行的,要存放在学校保卫部门。
5、财务数据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未经处领导审核同意,不能报送有关部门或泄露给他人。当发现财务数据被窃取,发现者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控制数据散播,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6、在办公室或外出途中遭遇不法分子抢劫时,财务工作人员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7、财务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发生危及会计档案的安全事件,如火灾、水灾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存储设备保护、数据转移、数据修复等操作。
8、财务印鉴、支票、票据丢失,要第一时间向处领导汇报,并通知银行等有关部门,并登报声明作废。
9、为保障会计电算化的网络正常运行,未经处领导同意,不准私自输入外界的各种程序及接入外网,当财务计算机系统受病毒感染或系统网络故障,应及时联系网络管理员,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包括电子数据破坏、系统瘫痪、资金通过网络失窃等,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看是否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10、应经常进行财务全员防盗抢安全警惕性教育,特别是对新调入的财务人员必须学习方案。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